无性婚姻法院判离婚吗
无性婚姻是否会被法院判决离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在司法实践中,单纯的无性婚姻并不一定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虽然无性可能是影响夫妻感情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法院会全面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多方面。如果夫妻双方除了无性这一问题外,在其他方面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或者存在一些可以修复感情的可能,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然而,如果无性婚姻导致夫妻双方长期处于矛盾冲突、关系紧张、无法沟通交流等状态,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且经调解也无法改善,那么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有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无性婚姻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情况,否则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比如可以提供双方关于性方面问题的沟通记录、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等。
总之,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判决是非常谨慎的,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无性婚姻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不能仅凭此就简单地认为一定会被判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