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是指什么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视权,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利。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保护子女的利益,通过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接触、交流,以维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同时也有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在具体实践中,拥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确定探视的时间、方式、频率等内容。比如,可以约定每周探视一次,或者每月探视几次;探视的方式可以是见面、通话、视频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确定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
需要强调的是,探视权的行使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前提。如果探视权的行使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了不利影响,比如导致子女情绪不稳定、学习成绩下降等,那么对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或者暂停探视。同时,拥有探视权的一方也应当尊重对方的监护权,不得干扰对方对子女的正常抚养和教育。
此外,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和自身意愿的变化,探视权的行使也可能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比如,当子女达到一定年龄后,其可能希望减少或增加与一方父母的接触,此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子女的意愿,协商确定合适的探视方案。
总之,探视权对于维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各方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妥善行使和保障这一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