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抚养权如何取证明
争取抚养权可以从多方面收集证明,比如子女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明、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明、子女意愿的证明等。
在争取抚养权时,以下这些证明往往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关于子女生活环境方面。如果子女一直与一方生活,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和习惯,那么可以提供比如居住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邻居的证言等,来证明这种稳定环境的存在。
其次,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明很关键。这包括经济收入证明,如工资单、收入流水等,以表明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抚养子女;工作稳定性的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等,显示能够为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
再者,子女的意愿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如果子女达到一定年龄且有表达意愿的能力,可以通过子女的书面陈述或在法庭上的表达来体现。
另外,自身的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证明也可能对争取抚养权有帮助。比如学历证书、获得的荣誉证书、社区或单位对品德的评价等。
同时,还可以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有不良嗜好、虐待子女的行为、长期不在子女身边等。
总之,争取抚养权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并且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收集和整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