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登记后多久有效啊
申请离婚登记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离婚登记即生效。
离婚登记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之一。当夫妻双方决定申请离婚登记时,首先需要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会立即办理离婚手续,而是会给予一个三十日的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让夫妻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如果在冷静期内没有一方撤回申请,那么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都按时前往并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登记就会生效,婚姻关系正式解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申请离婚登记后,经过特定的程序和时间,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会生效。这个过程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和婚姻关系的严肃性,让双方能够更加慎重地对待离婚这一重大决定。离婚是一件严肃且重要的事情,应该谨慎对待,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