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外遇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呢
一方有外遇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平等分割原则,但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外遇情况可能会对财产分配产生一定影响。一般而言,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当一方存在外遇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如果外遇行为被证实,无过错方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获得相对有利的财产分割结果。这是因为外遇行为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无过错方一定比例的财产倾斜,比如多分配一些财产。
但需要明确的是,外遇并不一定会导致过错方“净身出户”。财产分割仍然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并且,无过错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外遇行为。
此外,财产分割还可能涉及到其他因素,如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如果无过错方获得了子女抚养权,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得到一定的照顾。
总之,在一方有外遇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并非简单地根据外遇这一因素来决定,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结果。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