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和离婚证明怎么开
在日常生活中,结婚和离婚证明可能在很多场景下都需要用到,比如办理房产过户、出国签证等。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该如何开具这些证明,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结婚和离婚证明的开具方法。
一、结婚和离婚证明怎么开
结婚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它的开具流程如下:
1. 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携带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 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 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离婚证明的开具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离婚证就是离婚证明。
2. 诉讼离婚: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法院会出具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这些法律文书就相当于离婚证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当事人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
二、补办结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在某些情况下,结婚证可能会遗失或损毁,这时候就需要补办结婚证明。补办结婚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这是证明当事人身份和户籍信息的重要材料。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户口本要能清晰反映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
2. 结婚证丢失证明:证明需要由当地的社区、村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结婚时间、结婚证丢失的原因等情况。
3. 查档证明:如果婚姻登记档案遗失,当事人应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查档,如果能够查到相关档案,会出具查档证明。查档证明可以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情况。
4. 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照片的尺寸和规格要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一般为红底或蓝底的二寸照片。照片要清晰、正面,能够反映当事人的真实面貌。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当事人可以携带这些材料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属实后,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补发的结婚证与原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开具离婚证明有时间限制吗
对于协议离婚开具离婚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到最终拿到离婚证,整个时间跨度在三十日至六十日之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未办理,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而对于诉讼离婚开具离婚证明,一般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如果是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上诉的,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可以认为已经具有了离婚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随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此作为离婚证明。如果是二审判决离婚,判决书送达时即生效,同样当事人可以在送达后随时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不过,为了避免时间过长导致相关手续办理的不便,建议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办理相关证明。
综上所述,结婚和离婚证明的开具都有其特定的流程和要求。了解这些流程和要求,能够帮助我们在需要的时候顺利办理相关证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