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诉讼离婚通常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手续和证件。
在进行诉讼离婚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手续和证件。首先是起诉状,这是提起离婚诉讼的重要文件,需要明确陈述离婚的请求以及相关理由。其次是本人的身份证,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结婚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它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出轨等相关证据;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准备好这些手续和证件后,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程序。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当事人在进行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