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老公家暴可以离婚不
怀孕期间老公家暴是可以离婚的。
在婚姻关系中,家暴是一种极其严重且不可接受的行为,而当这种情况发生在女方怀孕期间,其伤害和影响更是巨大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女方在怀孕期间遭受家暴,完全有权利提出离婚。
其次,家暴会对孕妇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孕妇本就处于特殊的生理时期,身体和心理都较为敏感和脆弱,家暴不仅可能导致身体上的创伤,如瘀伤、骨折等,还可能引发孕妇的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等,这对胎儿的健康发育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再者,面对家暴,女方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照片、视频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律也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给予女方一定的倾斜和保护。例如,在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到男方的家暴过错行为,适当多分给女方财产;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如果孩子出生后,一般也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女方,以保障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总之,怀孕期间老公家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女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摆脱家暴的伤害,同时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和保障。社会也应该给予这类女性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让她们能够勇敢地面对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