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有没有离不掉的
有起诉离婚离不掉的情况。
起诉离婚是否能离得掉,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予离婚。其次,即使存在一些感情不和的迹象,但证据不够充分确凿,也可能导致离婚请求不被支持。此外,若双方在离婚的一些关键问题上,如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也可能基于综合考虑暂不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永远离不掉,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过一段时间再次起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出现新的证据和情形,更有利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同时,当事人也应该在起诉过程中,尽可能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离婚诉求,包括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等。并且要合理主张自己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权益,以增加离婚成功的可能性。总之,起诉离婚有可能离不掉,但通过合理的策略和充分的准备,还是有较大机会实现离婚目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