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怎么样才能离婚成功
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时,想要离婚成功可以从其他方面入手,比如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等。
在诉讼离婚中,证据虽然重要,但即使没有直接证据,也并非绝对无法离婚成功。首先,要明确法律规定离婚的标准主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努力。
强调双方长期分居的事实。如果已经分居较长时间,且能提供相关居住证明等,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感情存在问题。
描述双方在婚姻期间频繁发生激烈争吵、冲突,导致无法共同生活的情况。虽然可能没有具体证据,但通过详细陈述事情经过和细节,让法官了解到婚姻关系的恶劣状态。
还可以从双方的日常行为和态度来阐述。比如一方对家庭完全不管不顾,长期缺乏交流和关心等。
另外,也可以提及双方在庭上的态度和表现。如果双方都对婚姻不抱希望,都有离婚的意愿,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离婚成功。
同时,要注意在诉讼过程中的陈述和表达。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婚姻状况,避免夸大或虚假陈述。要让法官感受到自己是真诚地希望结束这段无法继续的婚姻。
总之,虽然没有证据会增加离婚的难度,但通过从多方面阐述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还是有可能离婚成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