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强制起诉离婚通常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若有)、财产相关证据等资料。
在强制起诉离婚时,以下是一些常见且重要的资料。首先是起诉状,要明确陈述离婚的诉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身份证用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如果有子女,子女出生证明可能会被要求提供,以涉及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用的问题。
关于财产方面,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这对于财产分割至关重要。此外,如果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相关的债务证据也可能需要提供。
还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出轨、家暴、赌博等不良行为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同时,一些与离婚相关的其他证据也可能有用,比如双方分居的证明等。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准备充分、准确的资料,提高诉讼的成功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