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离婚流程收到民事调整书是到哪一步了
收到民事调解书意味着离婚诉讼已经进入调解结案的阶段。
在民事诉讼离婚流程中,当双方收到民事调解书时,通常表明案件已经经过了一定的程序和阶段。首先,离婚诉讼开始后,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等环节,以了解双方的诉求、事实和证据。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有意愿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法院会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或调解员会协助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它明确了双方在离婚相关事项上的具体约定,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双方需要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一旦签收了民事调解书,就表示双方对调解结果的认可和接受。这也意味着离婚诉讼在这个阶段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而不是通过判决的方式。此后,双方应当按照调解书的规定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总之,收到民事调解书标志着离婚诉讼在调解程序中达成了一致,案件有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