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律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步骤。
起诉离婚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具体的法律程序如下: 首先是起诉阶段。一方作为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接着是受理。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然后进入审理环节。受理后,法院会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并确定开庭时间。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 最后是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判决不准予离婚,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整个程序中,当事人需注意以下几点: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按时参加诉讼活动,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等。离婚诉讼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和个人权益,建议当事人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