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吗
不可以。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是不能办理离婚的。
离婚是一件严肃且重要的事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和财产等诸多方面。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即使有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不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认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是否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也无法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以确保离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一方不到场,就无法完成这些程序,也就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愿意配合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
总之,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是不能离婚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办理。离婚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应该谨慎对待,遵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