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在如今的社会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可能还存在不少疑惑。别担心,接下来就让我们详细地探讨这个问题,为您答疑解惑,引导您顺利完成这一重要的人生转变。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首先需要双方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书。
接下来,双方需亲自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 30 天内,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在冷静期满后的 30 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中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在协议离婚中,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需要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遵循公平、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均等分割,也可以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生活需求等因素进行不均等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谨慎处理各项事宜,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