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领了想离婚怎么办理吗
在婚姻的道路上,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折。当领了结婚证后却又想离婚,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决定,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想必您此刻正为此感到困扰和迷茫,别急,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这个问题。
一、结婚证领了想离婚怎么办理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要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申请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根据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三、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其获得抚养权: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总之,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慎重考虑和妥善处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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