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在广州怎么离婚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人口流动日益频繁,许多外地人来到广州工作、生活。当婚姻走到尽头,涉及到离婚问题时,外地居民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可能会面临诸多困惑和疑问。了解具体的离婚手续流程,对于身处广州的外地夫妻来说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外地的在广州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以及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
一、外地的在广州怎么离婚手续
外地居民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原则上外地居民不能在广州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不过,自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首先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双方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外地居民在广州是有可能办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被告在广州有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原告可以在广州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外地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协议离婚“跨省通办”的情况,需要的材料包括一方的居住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其中,离婚协议书必须是书面形式,且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方案。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在诉讼离婚中,原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起诉状应清晰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事实和理由部分要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身份证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等。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三、外地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有时间限制吗
协议离婚存在时间限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到最终拿到离婚证,最长可能需要六十日。
诉讼离婚的时间则具有不确定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且,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不过,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不受六个月的限制再次起诉。
综上所述,外地居民在广州办理离婚手续有多种情况和相关要求。协议离婚在符合“跨省通办”条件下可在广州办理,要注意准备好材料和遵守冷静期等时间规定;诉讼离婚则要根据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法院,并按规定准备材料和遵循诉讼程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