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二次起诉离婚通常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在进行二次起诉离婚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材料。
首先是起诉状,要明确陈述离婚的诉求和理由。
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用于证明自己的身份。
结婚证则用于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非常重要。它可以反映出之前的诉讼情况和结果,对二次起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如果有子女,可能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等,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
财产相关的证据也可能需要准备,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以便在财产分割时能够清晰地呈现双方的财产状况。
如果存在家暴、出轨等情况,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
此外,可能还需要准备一些其他的辅助材料,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准备充分的证件和材料可以提高诉讼的效率和成功率,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二次起诉离婚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