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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协议离婚流程

孕期协议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步骤。

在孕期,夫妻双方若协议离婚,首先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离婚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探望等具体内容。

接下来,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后,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此时进入离婚冷静期,期限为三十日。在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孕期女方可以提出协议离婚,但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女方怀孕是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等。

总之,孕期协议离婚流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也应理性对待离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尽量减少对自身和家庭的不利影响。尤其对于孕期的女方,要充分考虑自身和胎儿的健康,谨慎做出决定。

孕期协议离婚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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