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如何离婚
婚姻本就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军婚更是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在社会大众的认知里,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他们的婚姻也因此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和责任。现实中也可能会出现军婚需要走向终结的情况。很多人对于军婚该如何离婚充满了好奇和疑问,毕竟它和普通婚姻的离婚程序有着诸多不同。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军婚离婚的相关问题。
一、军婚如何离婚
军婚离婚首先要区分军人一方和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不同情况。
如果是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一般是指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非军人一方需要先与军人一方进行沟通协商。若军人一方同意离婚,双方可以按照普通离婚程序办理。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非军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证明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事实。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是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军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军婚离婚时财产分割也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会考虑到军人的特殊情况。比如军人的职业特点可能导致其在家庭财产的创造和积累过程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与非军人一方不同。如果军人在服役期间,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但由于工作性质不能经常参与家庭事务,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非军人一方。同时,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例如,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后签订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在离婚时,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按照协议执行。
在分割房产等重大财产时,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双方应当保持理性和冷静,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三、军婚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
军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同样备受关注。和普通离婚案件一样,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总体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在军婚中,如果军人一方有上述情形,非军人一方争取抚养权会更有优势。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军人一方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可能不能像非军人一方那样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但如果军人一方能够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教育资源等,也会在争取抚养权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例如,军人一方所在部队有较好的教育配套设施,能够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这在抚养权的争夺中可能会成为一个有利因素。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通过适当的方式询问孩子的意见。无论是军人一方还是非军人一方,都应当尊重孩子的选择,以孩子的意愿为重要参考。在确定抚养权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综上所述,军婚离婚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问题,包括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法律规定。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