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想离婚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家庭本应是温暖的港湾,然而家庭暴力却让许多人深陷痛苦深渊。当遭遇家庭暴力,婚姻关系变得摇摇欲坠,离婚或许就成了受暴者寻求解脱的途径。但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迈出离婚这一步。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家庭暴力想离婚该怎么办。
一、家庭暴力想离婚怎么办
当因家庭暴力而想离婚时,有两种主要的离婚方式可供选择,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 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受暴者首先要收集好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这不仅可以在协议中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条件,也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内容应明确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受暴者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受暴者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能够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除了前面提到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外,还可以收集证人证言,如邻居、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的证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和理由(详细描述家庭暴力的发生情况)。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存在家庭暴力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家庭暴力离婚能争取到多少赔偿
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如因受伤而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应的票据和证据来支持。例如,医院的收费发票可以证明医疗费的支出,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可以证明误工费的损失等。法院会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证据来确定物质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2. 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精神损害赔偿也是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会考虑多个因素,如家庭暴力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赔偿数额可能会有所差异。但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抚慰其精神创伤。
如果家庭暴力导致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还可能涉及到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家庭暴力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在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给母亲抚养,但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如果父亲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通常会被认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一般不会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判给父亲抚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是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是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在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有暴力行为的一方通常会被认为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将孩子判给无暴力行为的一方。
3.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愿,了解他们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同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如果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和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生活,法院一般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在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出发点。
综上所述,当遭遇家庭暴力想离婚时,无论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注重证据的收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确定赔偿数额和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