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怎么办离婚
在现代社会,人口流动频繁,很多人离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到外地工作生活。对于非深户的夫妻来说,如果面临离婚问题,可能会不清楚具体该如何办理。离婚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情感纠葛,还涉及到诸多法律程序和权益问题。了解非深户办理离婚的相关事宜,对于身处深圳的非深户夫妻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非深户办理离婚的具体情况。
一、非深户怎么办离婚
非深户在深圳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同方式的办理流程有所不同。
1. 协议离婚:以前非深户不能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自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非深户也可以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一方持有深圳居住证这一条件。办理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材料。首先要进行预约,可以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等渠道进行。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深圳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档案予以保存。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非深户在深圳进行诉讼离婚,需要满足被告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居住证明的条件。原告要向深圳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等法律文书。接下来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如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等。然后进入庭审阶段,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举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非深户在深圳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非深户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准确准备所需材料是顺利办理的关键。
1. 身份证明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需要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且上面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户口簿也需要提供,户口簿能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如果身份证丢失或过期,应及时补办。
2.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凭证,要携带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如果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例如,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对于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割方式等。
4. 照片: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的规格和要求要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
5. 居住证:一方需要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以证明满足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居住证要在有效期内,并且能证明持证人在深圳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场所。
只有准备齐全这些材料,才能顺利进行协议离婚的申请和办理。
三、非深户在深圳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非深户在深圳进行诉讼离婚,正确确定管辖法院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前提。
1. 一般原则: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对于非深户来说,如果被告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居住证明,那么深圳的法院就有管辖权。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 确定管辖法院的具体方式:要确定被告在深圳的居住情况,可以通过被告的居住证、居住证明等材料来证明。如果被告办理了深圳的居住证,且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和居住时间能满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条件,那么可以根据居住证上的地址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没有居住证,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出具居住证明,证明被告在深圳的居住情况。
3. 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准确确定管辖法院,能避免因管辖问题导致的诉讼程序延误,确保离婚诉讼能够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非深户在深圳办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条件和流程。在协议离婚时要注意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包括预约、冷静期等环节。在诉讼离婚时,要准确确定管辖法院。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