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找到结婚证如何办离婚
在婚姻生活中,有时会遭遇各种状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却可能会发现结婚证不见了,这可让不少人犯了难。没了结婚证,离婚还能顺利办理吗?具体该怎么做呢?别着急,接下来我们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没找到结婚证如何办离婚
如果没找到结婚证,仍然可以办理离婚,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1.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这种情况下,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按照正常的离婚登记程序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此时有两种途径办理离婚。其一,当事人可以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证明。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有结婚登记的档案记录,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申请开具证明。拿到证明后,就可以像有结婚证一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二,也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补办结婚证需要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后为其补发结婚证。之后,双方再持结婚证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3. 通过诉讼离婚。如果结婚证丢失,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供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登记证明,或者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时的照片、证人证言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没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即使没结婚证,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时,也有相应的处理原则。
1. 对于事实婚姻关系下的财产分割。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正常婚姻关系下的财产分割原则基本相同。一般会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上,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
2. 对于同居关系下的财产分割。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是指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归该方所有。例如,一方在同居期间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车辆,且有相关的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的,该车辆应归其个人所有。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各自的出资情况、生活需要等进行合理分割。
三、没结婚证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没结婚证但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同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他们的意愿,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充分听取孩子的想法。
没找到结婚证并不意味着无法办理离婚,无论是离婚手续的办理,还是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确定,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