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如何才能判离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关系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走到尽头,当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时,离婚诉讼就成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很多人都不清楚在离婚诉讼中怎样才能让法院判决离婚,这其中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一、离婚诉讼如何才能判离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对另一方的感情造成极大伤害,通常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暴力,还包括精神上的暴力。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破坏了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和吸毒不仅会导致家庭财产的损失,还会对家庭关系造成极大的破坏。如果一方有这些恶习,并且经过多次教育仍然不改正,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的时间要连续满二年,并且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来判断。例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正常履行夫妻义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中如何收集判离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要想让法院判决离婚,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可以收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比如,拍摄到配偶与他人亲密的照片,或者有证人看到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是重要的证据。同时,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也可以证明受伤的情况。还可以收集邻居、居委会等的证人证言。
如果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况,可以收集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戒毒所的证明等。这些官方的文件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可以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物业证明等。分居协议可以明确双方分居的原因和时间,租房合同可以证明一方在外居住的情况,物业证明可以证明居住的时间和连续性。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比如偷拍、偷录等,否则证据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同时,证据要能够真实地反映案件的事实,并且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相关联。
三、离婚诉讼判离后财产如何分割
当离婚诉讼判离后,财产分割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遵循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进行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分割债务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判离需要满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在判离后,财产分割也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