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调不成怎么离婚
离婚,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艰难且复杂的人生抉择。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相关事宜上能够心平气和地协商一致时,离婚的过程或许会相对顺利。现实中更多的情况是双方协调不成,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僵持不下,这时候该如何走出这段婚姻困境呢?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双方协调不成时的离婚途径和相关要点。
一、双方协调不成怎么离婚
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判决的离婚方式。
1.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
3. 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传票。
4. 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离婚的事实和理由进行陈述和辩论,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5. 等待判决结果: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判决准予离婚,还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时间也比较长,一般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法律和法院的判决。

二、诉讼离婚中财产如何分割
在诉讼离婚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平等分割,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1.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协商分割: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的方案。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并提交给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协议进行判决。
3. 法院判决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二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进行合理分割;三是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4. 特殊财产的处理: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房产、车辆、股权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例如,对于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居住情况等因素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财产的归属和价值。如果一方对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诉讼离婚中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也是诉讼离婚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是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是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在确定抚养权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通过询问子女的意见等方式,了解子女愿意随哪一方生活。
4. 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当夫妻双方协调不成时,诉讼离婚是解决离婚问题的有效途径。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是两个重要的方面。双方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准备好充分的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