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方都不想孩子怎么办
在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刻,本就令人唏嘘不已,而当离婚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时,这无疑给孩子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引发了诸多法律和伦理层面的问题。孩子是无辜的,他们不应该成为父母婚姻破裂的牺牲品。那么,当遇到离婚两方都不想孩子这种情况时,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和处理的呢?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两方都不想孩子怎么办
当离婚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时,法院并不会坐视不管。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裁定由哪一方暂为抚养孩子。
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稳定且有足够能力提供孩子生活、教育等费用的一方,更有可能被裁定暂为抚养。例如,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而另一方处于失业状态且经济困难,那么前者被裁定暂为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会考量双方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如果一方居住在环境优美、教育和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而另一方居住环境较差,不利于孩子成长,那么前者更有优势。
会关注双方的身体和精神状况。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的一方,更能给予孩子悉心的照顾和积极的影响。若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有精神方面的问题,可能就不适合暂为抚养孩子。
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即使法院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从法律层面来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定的责任,不能随意逃避。如果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这种行为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在民事方面,法院会强制要求一方抚养孩子。若拒绝执行法院关于抚养权的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其财产等,以促使其履行抚养义务。同时,拒绝抚养孩子的一方还可能需要承担因此给孩子造成的损失,如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
在刑事方面,如果情节恶劣,可能会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例如,父母将孩子遗弃在荒郊野外、福利院门口等地方,导致孩子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或者孩子长期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生活陷入困境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从而构成遗弃罪。
除了法律后果,这种行为还会对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造成极大的伤害。孩子会感到被父母抛弃,产生自卑、孤独、焦虑等心理问题,影响其一生的发展。而且,这种行为也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损害父母的社会形象。
所以,离婚双方应该认识到抚养孩子是自己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不能因为个人的原因而逃避。即使婚姻关系结束,也应该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负责,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三、如何避免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发生
为了避免离婚时出现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尴尬和悲剧局面,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就应该做好相应的规划和准备。
在决定生育孩子之前,夫妻双方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思考。要明确生育孩子意味着承担起巨大的责任,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还有情感上和教育上的。要考虑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能力来抚养孩子,是否能够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温暖的家庭环境。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不能将抚养孩子的任务全部推给一方,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例如,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双方可以一起参与家长会、一起辅导孩子做作业;在孩子的生活照料方面,也可以分工合作,一方负责做饭,另一方负责洗衣服等。
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夫妻双方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重。不要在争吵和矛盾中忽略了孩子的感受,更不能将孩子作为双方斗争的工具。可以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帮助,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在离婚过程中,要理性地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社会也应该发挥一定的作用。社区可以组织一些关于婚姻家庭和亲子教育的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夫妻双方对婚姻和育儿责任的认识。学校也可以加强对学生的婚姻家庭观念教育,让他们在未来能够更加慎重地对待婚姻和生育问题。
通过夫妻双方、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发生,让孩子能够在一个相对稳定和关爱的环境中成长。
综上所述,当离婚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时,法律有相应的规定和处理方式,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夫妻双方应该在婚姻生活的各个阶段做好规划和准备,共同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