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和本地人离婚后户口是否要迁出
外地人和本地人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
在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并不是固定必须迁出的。是否迁出户口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看,并没有强制要求离婚后一方必须将户口迁出。有些情况下,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当事人选择不迁出户口,比如没有其他合适的落户地点、为了孩子上学等实际需求。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希望将户口迁出,以便开始新的生活或有其他安排。
如果决定迁出户口,需要按照相关的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手续。一般来说,需要提供离婚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如果不迁出户口,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带来一些影响,比如可能在房屋买卖等事务中产生一些不便。但总体而言,这是可以通过协商和妥善处理来解决的问题。
总之,外地人和本地人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应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来决定。在做出决定时,建议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同时,在处理户口问题时,双方应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分歧和问题。离婚后的户口处理是一个重要且需要谨慎对待的事项,要确保符合自身利益和未来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