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再婚登记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证明离婚的材料)以及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等。
再婚登记与初次结婚登记在手续和材料方面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特殊的要求。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各自的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户口本也是必不可少的,它用于核实双方的户籍信息。
对于再婚者来说,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证明离婚的有效法律文书)是关键材料之一。这是为了证明其之前的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具备再次结婚的资格。
此外,还需要准备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在办理登记时,这些照片将用于结婚证上。
办理再婚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相关表格。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前往登记之前,建议再婚当事人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手续和材料要求,以确保登记过程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