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法院会找吗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找不到人,法院通常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处理,但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寻找。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这是实践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送达。如果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常规方式无法送达给被告,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法院的职责主要是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虽然会尽力保障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但它并没有义务去主动寻找当事人。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送达等问题。
当然,如果一方确实存在故意躲避送达等情况,这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进程产生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可能有助于送达的线索和信息。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以确保案件能够依法进行审理。
总之,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时,法院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诉讼程序的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会直接去寻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