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会坐牢吗
失信人员不一定会坐牢。
失信人员,通常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会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单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不会直接导致坐牢。这主要是一种信用惩戒措施,旨在通过限制其某些行为和权利,促使其履行义务。例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贷款、招投标等经济活动。
然而,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存在以下情形,就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一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比如通过隐藏、转移财产等方式故意逃避执行,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等。
二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经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报告的。
三是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四是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所以,失信人员是否会坐牢不能一概而论。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行为和情节来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义务,避免陷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惩戒,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信社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