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七个月离婚孩子归谁
一般情况下,怀孕七个月离婚,孩子出生后在哺乳期内通常会归母亲抚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当女方处于怀孕七个月且之后孩子出生尚在哺乳期时,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有更强的依赖,母亲能给予孩子更细致的照顾和关爱。
当然,这也并非绝对。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有虐待孩子等不良行为,或者母亲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等,那么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将抚养权判给父亲或其他合适的抚养人。
此外,即使孩子在哺乳期被判给母亲,随着孩子的成长和实际情况的变化,父亲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理此类变更抚养权案件时,同样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核心,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因素。
总之,怀孕七个月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非固定不变,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且会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发展而可能发生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