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起诉离婚书怎么写
再次起诉离婚书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再次起诉离婚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以下是一份大致的撰写要点。
首先,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基本信息。
其次,诉讼请求部分要清晰地表明自己的诉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
在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要详细阐述婚姻状况、导致再次起诉离婚的原因和经过。例如,双方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如长期争吵、分居等情况;或者对方存在过错的行为,如出轨、家暴等。要尽量客观、真实地叙述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此外,还可以提及双方的财产状况、债务情况等与离婚相关的重要事项。
在书写时,要注意语言表达准确、逻辑清晰,避免使用过激或情绪化的言辞。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撰写,确保起诉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在起草起诉书之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获取更准确、全面的法律指导。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建议和帮助,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