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的步骤
申请离婚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等步骤;诉讼离婚则需提起诉讼、审理等过程。
离婚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法律程序。首先说协议离婚,其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步,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第五步,登记。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的步骤通常为:
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应该依法依规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