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人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谁承担
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审理等步骤。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分担。
首先,在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后,会通过公告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给被告。
关于流程,接下来就是等待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审查双方的婚姻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一方确实下落不明,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至于费用承担问题,通常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在一些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由双方分担。比如双方都有一定过错,或者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等。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律师代理费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一般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在找不到人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送达困难、证据收集等问题。但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还是可以顺利解决离婚问题的。同时,在选择律师时,要选择专业、有经验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