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开庭法官会问些什么
法官可能会询问借款的事实和经过、双方的关系、借款的用途、是否有还款约定、还款情况等方面。
在欠钱不还的起诉开庭中,法官通常会围绕案件的关键要素进行询问,以全面了解事实真相。以下是一些可能会问到的具体问题:
首先,会询问借款的具体情况,比如借款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这有助于确定借款事实的存在和发生时间。
接着,会关注双方的关系,了解借款是基于什么原因和背景发生的,是否存在特殊的交易或人情因素。
关于借款的用途,法官可能会询问,因为这可能影响到借款的性质和还款责任。
还款约定也是重要的询问点,包括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方式、利息等。
法官还会着重了解还款情况,如是否有过部分还款,还款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此外,还可能询问双方在借款和催款过程中的沟通情况,是否有书面证据或证人等。
同时,法官也会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对证据的来源和形成过程进行询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总之,法官的询问旨在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事实,以便做出公正的裁决。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法官的问题,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