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被连带成失信被执行人
如果配偶被连带成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对家庭生活和财产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当配偶被连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时,这意味着在特定的法律纠纷或债务问题中,其被判定未能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这种情况可能带来多方面的后果。
首先,在经济方面,家庭的共同财产可能面临一定风险。比如夫妻共有的房产、车辆等资产,可能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影响,甚至被查封、拍卖以偿还债务。这会直接影响到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质量。
其次,对于夫妻双方的信用状况也会产生负面作用。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可能会影响到配偶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导致在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时遇到困难或受到限制。
此外,在社会生活中,也可能带来一些不便。例如在某些高消费场所可能受到限制,或者在一些需要信用审查的场合面临不利局面。
然而,具体的影响程度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能够证明相关债务与配偶无关,或者存在其他合法的抗辩理由,配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被连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也并非没有解决办法。可以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逐步履行债务,从而恢复信用状况。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