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多久失效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不存在失效一说,但如果超过二年未申请执行,可能会丧失申请执行的权利。
在债务纠纷中,法院作出判决后,这一判决本身是一直有效的,不存在失效的情况。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判决的执行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这二年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超过了二年的申请执行期间,债权人虽然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如果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后会裁定不予执行。这并不意味着判决失效,只是债权人可能丧失了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力来实现债权的权利。但判决所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债权人仍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为了避免出现因超过申请执行期间而导致权利无法实现的情况,债权人应当及时关注债务人的履行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在判决生效后,也可以积极与债务人沟通协商,争取早日实现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