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跟欠条有什么区别呢
借条和欠条主要有形成原因、诉讼时效等方面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存在以下一些重要区别。
首先,形成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而欠条的形成原因则更为广泛,比如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多种事由都可能产生欠条。
其次,在诉讼时效上有差异。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借条和欠条,其诉讼时效均为自约定还款日期起三年。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可达 20 年,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而欠条的诉讼时效则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
再者,举证责任不同。借条的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持有人则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还需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此外,借条的证明力相对更强。因为它直接指向借贷关系,而欠条可能由于多种原因产生,在证明借贷关系上相对不那么直接和明确。
在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使用借条或欠条。如果是单纯的借贷关系,建议使用借条,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无论是借条还是欠条,都应书写规范、内容完整,包括当事人信息、金额、还款期限等重要事项,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