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信用卡恶意透支标准
2020 年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标准主要包括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等情况。
在 2020 年,对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认定有着明确的标准和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具体来说,“超过规定限额”,一般是指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限额。而“超过规定期限”,通常是指超过信用卡规定的透支期限,如常见的在账单日后一定期限内需要还款。
要构成恶意透支,还需要满足“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这一条件。发卡银行通常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如电话、短信、信函等。
此外,持卡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也是判断恶意透支的重要因素。比如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恶意透支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刑事责任等。因此,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时还款,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