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还钱被起诉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一般保证责任。
在借款人不还钱被起诉的情况下,担保人所负的责任类型取决于当初担保合同或条款中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还钱。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而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在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此外,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通常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对担保责任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保证责任,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都享有对借款人的追偿权。同时,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充分了解自身所承担的风险和义务,谨慎作出决定。在签订担保合同前,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