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还债担保人怎么办呢
当债务人不还债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如何处理要根据担保的类型等因素来确定。
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还债的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自己所承担的担保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无效果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担保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而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而无需先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和债权人的诉求;二是核实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担保人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以减轻自己的负担;四是收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以便在承担责任后进行追偿。
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一定要谨慎,充分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和责任。同时,在债务人出现违约情况后,要依法依规处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