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逃跑担保人怎么办
欠款人逃跑后,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要根据担保的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当欠款人逃跑时,担保人的处境和应对方式取决于多种因素。首先要明确担保的类型,一般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债权人必须先向欠款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追讨债务,在欠款人确实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欠款人追偿。
担保人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了解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可能的解决方案,比如制定还款计划等。
三是尽力寻找欠款人,协助债权人追讨债务,这可能有助于减轻自己的责任。
同时,担保人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债权人的要求不合理或存在违法行为,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总之,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谨慎处理,依据法律和合同来应对,以尽量减少自身的损失和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