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判了就没有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后,一般不会再颁发离婚证,但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会颁发离婚证。而诉讼离婚是通过法院进行的,当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或者出具调解书后,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之所以起诉离婚判了就不再有离婚证,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法院的判决或调解是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它明确了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其次,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办理手续,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再者,法院系统与婚姻登记系统是相互独立的,判决或调解已经足以证明婚姻关系的终结。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没有离婚证,但当事人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在一些需要证明单身状态的场合,如购买房产、办理户口迁移等,判决书或调解书都是被认可的有效文件。此外,如果当事人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进一步强化其法律效力。总之,起诉离婚判了后没有离婚证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和实际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