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需要什么资料
起诉欠钱不还通常需要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等资料。
当要起诉他人欠钱不还时,以下是一些常见且重要的资料需要准备。
首先是起诉状,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件。起诉状应明确阐述原告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包括欠款的具体情况、双方的关系等。
其次是双方的身份信息。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对于被告,也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其身份信息,以确保法院能够准确送达法律文书。
证据是至关重要的部分。比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欠款金额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有力地支持原告的主张。
如果有证人,还可以准备证人证言,证人需在法庭上接受询问和质证。
此外,还可能需要准备其他相关资料,如被告的财产线索等,这在后续执行阶段可能会起到重要作用。
在准备资料时,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同时,要注意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以确保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如果对具体的要求和流程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他们能够提供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