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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裁定后可以暂时不过户吗

以物抵债裁定后是可以暂时不过户的,但存在一定风险。

以物抵债裁定后,当事人有权选择暂时不过户。不过,这样做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问题。首先,从法律权益保障角度来看,虽然有裁定,但未过户的情况下,物权的归属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一定争议。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原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对该物主张权利,可能会给抵债权利人带来困扰和法律纠纷。

其次,从实际使用和处置角度考虑,如果抵债物是房产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合法使用或交易的资产,不过户会限制权利人对其的正常使用和后续处置。比如,无法进行出租、抵押等操作。

此外,未过户的抵债物在市场价值变化时,也可能引发一些问题。若抵债后该物价值大幅上涨,原债务人可能反悔,试图夺回;若价值下跌,抵债权利人可能觉得利益受损。

为降低风险,在决定暂时不过户时,抵债权利人应采取一些措施。比如,与原债务人签订明确的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在暂不过户期间对抵债物的使用、保管、维护责任等。同时,要密切关注抵债物的状态和相关法律动态,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总之,以物抵债裁定后可以暂时不过户,但要谨慎权衡利弊,并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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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将事先抵押、质押给债权银行的财产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折价归银行(指中国银行,下同)所有,用以偿还银行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抵、质押财产,并以变现所得优先受偿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以物抵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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