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是啥意思
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意味着,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一种较为严格的担保形式。 在连带责任担保中,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无需先向债务人求偿,可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这种担保方式对于债权人的保障力度较大,因为其可以选择向更有履行能力的一方主张权利。 连带责任担保的成立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有明确的约定,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其次,保证合同应当合法有效。 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包括:责任的连带性,即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对债务承担责任;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选择权较大。 连带责任担保在商业活动和金融领域中较为常见。例如,在银行贷款中,银行常常要求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增加贷款回收的保障。 然而,对于保证人来说,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决定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时,保证人应当谨慎评估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