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坐什么车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乘坐普通的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普通火车硬座等。
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在出行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一般来说,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乘坐一些常规的、面向大众的交通工具。比如城市中的公交车,这是为大众提供基本出行便利的工具;地铁也是可以乘坐的,它是城市中重要的公共交通方式。此外,普通火车的硬座也是允许乘坐的。
然而,失信被执行人不能选择一些高消费的出行方式。例如,不能乘坐飞机的头等舱、商务舱等舱位,也不能乘坐高铁的一等座、商务座等。这是因为这些交通工具的高等级座位或舱位被视为高消费行为,为了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其进行了限制。
需要强调的是,对失信被执行人出行方式的限制,是法律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措施。其目的是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通过这些限制,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一定的压力和督促作用,促使其重视自己的信用状况,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同时,这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