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什么意思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意味着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务负有共同且连带的偿还义务。
连带清偿责任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责任形式。当存在多个债务人时,他们可能基于不同的原因或法律关系而对同一笔债务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个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应尽的债务份额,那么其他债务人就有义务代为清偿。
这种责任的特点包括:首先,每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对全部债务负责,而不仅仅是自己的那部分份额。其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或多个连带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而不必按照特定的顺序。再者,一旦一个连带债务人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债务,其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向丁借款 10 万元,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到期后甲无力偿还,丁可以要求乙或丙偿还全部 10 万元,也可以要求他们分别偿还一定金额。而乙或丙在偿还后,可以向甲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连带清偿责任的设定旨在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务能够得到有效清偿。它增加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可能性和便利性,同时也对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促使他们在承担债务时更加谨慎和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