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坐牢了担保人要替借款人还全部钱吗
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坐牢并不必然导致担保人要替借款人还全部钱,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当借款人坐牢时,担保人的责任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首先需要明确担保的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如果是一般担保,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债权人必须先向借款人主张权利,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讨,在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并非必然要立刻替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
然而,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或者同时要求两者承担。也就是说,担保人可能需要直接承担全部还款义务。
此外,还需要考虑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有些合同可能会对担保人的责任范围、承担条件等作出特别规定。
同时,即使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也并非无条件地承担全部借款金额。担保人有权对超过其应承担部分进行抗辩。如果担保人已经承担了还款责任,其有权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总之,借款人坐牢后担保人的责任需综合多种因素判断,不能简单地认定担保人要替借款人还全部钱。具体情况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