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被起诉没钱还没出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如果欠款被起诉且没钱还又没出庭,可能需要准备一些能证明自身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等。
当面临这种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出庭可能会导致对自己不利的判决。如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出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审理。
在准备材料方面,可以考虑准备以下几类:一是证明自己目前经济状况的确困难的材料,比如失业证明、低保证明、近期的收入流水等,以说明自己无力偿还欠款的客观情况;二是与债权人沟通协商的记录,显示自己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三是如果有任何关于欠款形成原因的相关证据,也可以准备,比如是因为被欺诈等非自身原因导致欠款产生。
此外,还可以准备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阐述自己目前的困境、还款意愿以及未来可能的还款计划。但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材料并不能必然改变判决结果,只是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的考量。最好的做法还是积极面对诉讼,尽量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或者在法庭上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争取一个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要认识到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采取行动才是正确的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